兩少年搶劫400元獲刑

來源:  新法治報·贛法云     |    日期:  2025年11月26日     |    制作:  聶琪     |    新聞熱線:  0791-86847870

近日,德安縣人民法院對一起搶劫案當庭作出判決,兩名被告人以脅迫手段劫取他人400元現金,構成搶劫罪,分別被判處相應刑罰。

7月4日,占某(未成年人)、李某(未成年人)來到德安縣河東鄉博陽河河堤上游玩,碰上在此游玩的小興(未成年人)、小偉(成年人)一行6人。其間,小偉等人以占某、李某罵人為由攔住兩人,并提出想找兩人拿點錢花。占某、李某表示拒絕后,小偉、小興、小浩(另案處理)、小帥(另案處理)4人對占某、李某實施毆打。占某、李某因害怕被毆打,且得知若不給錢就會被搶,遂向小偉轉賬400元。離開現場后,占某、李某立即報警。

案發后,被告人小興、小偉賠償被害人損失并獲得諒解。庭審中,被告人小興、小偉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,法院當庭作出宣判:被告人小興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1年,并處罰金1000元;被告人小偉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3年,并處罰金3000元。兩名被告人當庭表示服判、不上訴。(文中人物皆為化名)

(萬政 記者劉宇琦)

編輯:聶琪

校對:衷麗萍

復審:程乘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