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人投資游戲賬號被騙118萬余元

定南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有期徒刑10年5個月

來源:  新法治報·贛法云     |    日期:  2025年09月23日     |    制作:  聶琪     |    新聞熱線:  0791-86847870

定南縣男子張某以共同交易網絡游戲賬號為名,騙取7名被害人共計118萬余元。近日,定南縣人民法院審結一起投資游戲賬號的詐騙案件,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10年5個月,并處罰金12萬元及責令退賠被害人損失。

2024年11月,張某經朋友介紹,結識了鐘某某。兩人逐漸熟絡后,同年12月,張某向朋友鐘某某提出共同開展網絡游戲賬號投資業務,倒賣游戲賬號賺取的差價由雙方按比例分紅。鐘某某覺得該項目有盈利空間,便答應投資。

2024年12月期間,鐘某某多次通過微信或銀行卡向張某轉賬。為騙取信任,張某在前期按時向鐘某某支付“分紅”,并以有新賬號可收購為由,不斷誘使其追加投資。鐘某某陸續向張某轉賬共計22.33萬元。

此后,張某逐漸不再兌現“分紅”,對鐘某某態度也日漸敷衍,直至失聯。

2024年12月24日,鐘某某意識到被騙,隨即向公安機關報案。警方于次日立案偵查,并將張某列為網上追逃人員。今年1月6日,張某在廣東省普寧市某公寓附近被當地公安民警抓獲。

經查,張某并未將騙取的資金全用于游戲賬號投資,而是用來償還債務、賭博等,導致無法維系“分紅”騙局。除鐘某某外,張某還以相同手法騙取劉某、司某某等另外6名被害人錢財,詐騙金額共計118萬余元。

定南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,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多次采取虛構事實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,數額特別巨大,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。法院綜合考慮張某具有坦白、多次詐騙、將詐騙款項用于賭博、自愿認罪認罰等情節,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
法官提醒,投資理財應當保持謹慎,勿輕信所謂“高回報、穩賺不賠”的承諾,守好自己的“錢袋子”。

(李章博 魏雨欣 記者江國穩)

編輯:聶琪

校對:王小明

復審:程乘玉